2025年临沧市镇康县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临沧市镇康县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持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由于岗位性质原因,本次招聘仅限男性;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分配调剂;

7.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聘用;

4.在同等条件下,临沧市户籍人员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具备法定情形依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3.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等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14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方式,现场报名者到镇康县消防救援局填写《镇康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网络报名者填写《镇康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后报送1511719494@qq.com邮箱,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地点:临沧市镇康县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

单位地址: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南班线

联系人及电话:韩新武班长18088383513(经本人授权同意公开)

(二)资格审查

招录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100米、引体向上、负重登六楼,测试成绩按照《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赋分。

(四)面试

简单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或复印件。面试时间与体能测评同天。

(五)政审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录用环节。

(七)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镇康县消防救援局确定报到时间进行报到,开展为期30天的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结束后进行体技能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消防员入职技能训练》执行,优先录用体技能考核科目全部达标人员,如存在空缺名额,则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八)聘用

综合考核结束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入职承诺书,录用人员需工作满1年才能提出辞职,如因个人原因提前离职,需退还入职培训期间相关费用。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

岗前培训30日发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期间因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自愿放弃人员、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试用期工作未满一个月的,不予发放,并退还培训期间相关费用。

(二)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按6466元保障(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被装费、伙食费、岗位补贴等)。

县消防救援局根据云南省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标准进行缴纳。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后,县消防救援局每年安排1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县消防救援局承担。

五、休假制度

工作满一个月后享受休假。

1.每月轮休6天;2.婚假10天;3.护理假30天;4.年假:工龄不满10年享受5天,超过10年享受10天。

遇有国家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适时安排补休。从签订协议起第二年享受带薪年假。

六、管理方式

根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临沧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镇康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请销假、交接班等制度。

七、职业前景

1.工作满2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考试,考试合格,正式录用后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职年限纳入消防员工作年限;

2.专职消防队员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工作1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可报考云南省消防救援队伍年度国家公务员招录消防救援基层指挥员职位;

3.经考核合格,表现优异者,可提升为副班长、班长、消防车驾驶员、装备技师、接警调度员等职务;

4.工作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推荐入团、入党、学驾驶(B2及以上)。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附件1: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2:镇康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5bquwFlxsqWSwmE91pe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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